老父告不孝女 真相曝光让法官直接打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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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人子女赡养父母,自古以来被认为是理所应当的事,但如果父母没有尽到责任,作为子女的也有说不的权利。大陆上海一名王姓老翁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3000元(约新台币1.3万元),结果扯出当年性侵女儿的不堪过往。

根据陆媒《楚天都市报》报导,上海一名年逾90岁的王姓老翁指控,自己每个月只有1000多元的养老金(约新台币4233元),却要支付房租、看护的费用,根本不够;而小儿子与小女儿都没有给赡养费,未做到子女的责任,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
对此,被外界视为不孝女的小女儿哭诉,父亲在她12岁到21岁期间,多次对她猥亵、奸污,导致她不得不离家出走,在外打拼,借此逃离魔爪,虽然父亲之后被判刑10年,但仍无法抚慰她的伤口;小女儿表示,自己已经60岁仍孤身一人,很大的原因归咎于父亲,父亲摧毁了她的一生。

上海长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王姓老翁已逾90岁,确实需要聘请看护照料日常生活,要求子女每月支付赡养费具有合理性,但也需要考虑子女的生活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;针对小女儿部分,由于王姓老翁曾对女儿做出严重的犯罪行为,损害了女儿的身心健康,考量一切情事,驳回要求小女儿支付赡养费的诉讼请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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